问题 | 工人因为自己操作失误受伤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人因个人操作失误在工作期间受伤按法律赔偿除了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以下费用: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6-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75%―90%的伤残津贴;3、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50%的生活护理费;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第(一)项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一规定表面,工人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不论是否存在个人操作失误,都应当按照工伤处理。单位和员工签订关于“工伤问题自负的条款”和法律抵触,是无效的。应当到劳动局申请工伤等级鉴定,赔偿金和相关待遇按照工伤等级享受。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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