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房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