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技术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技术合同解除是指技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之前,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商定所达成的提前终止合同的协议。 1、技术合同的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2、当本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也可以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3、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成就时.单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使合同的效力终止的行为。 一、法定解除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仅仅有不可抗力是不能使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的存在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即合同的履行不必要或者不可能时,才可以解除合同。 2、预期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预期违约有两种类型: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只有在当事人将不履行主要义务的,才构成预期违约,拒绝履行某些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所以不会构成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已经终止,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6、订立技术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7、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工作遇到技术风险而导致全部或部分失败。 8、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已由他人公开。 二、技术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的解除达成了协商一致的意见,可以解除。同时,应对解除合同后引起的损失等后果达成书面协议。 2、技术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导致所订技术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必要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原合同,并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原合同终止。 3、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的不可抗力情况,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通知发出之日,原合同终止。 4、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再履行合同只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履行原合同的基础丧失,当事人有权解除原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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