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适用拘留的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予拘留的情形: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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