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允许商品房预售,所以不能支付定金。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认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分为以下情形: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签合同吗?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可以签预售合同。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三、开发商未取得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有效吗 买受人在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在买受人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