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补办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身份证补办去哪个部门可以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本地丢失,那么你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 2、如果是异地丢失,那么你可以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补办身份证。 一般情况下,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本人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本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然后,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校验身份。 新的身份证一般在30-45个工作日内补办完成。补办完成后,补办人即可到派出所将新证取回。如果等待期间需要用身份证,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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