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的犯罪的上诉案件都有哪些 |
释义 | 共同犯罪一审判决之后,其中一人上诉的案件,二审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我国刑法依据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 一、刑事上诉会加刑吗 上诉不会加刑,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不管是否支持上诉的被告人的上诉请求,都不可以因此而加重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即不会加刑。 二、坐牢期间又因犯罪被起诉会不会加刑 坐牢期间又因犯罪被起诉可能会加刑。法院判决后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对犯罪分子加刑的,一般是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漏罪,和之前的判决合并在一起处罚,所以会加重犯罪分子的刑罚。 认罪认罚之后上诉是否加重刑罚根据上诉的主体进行判断: 1、如果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刑罚,若是共同犯罪案件,既不得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在量刑教轻的情况下,不得直接加重刑罚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三、法律规定 上诉不加刑 的例外 上诉不加刑有的例外情况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 2、除被告方上诉权人外的其他上诉权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3、但是,对于一些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如果明显的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违背,也应加以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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