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受理还是先立案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先受理,后立案 按“受理”和“立案”两个词的意思也应该知道,受理的时间在你提出要求(诉讼或其他)的时候,也就是说你以合法的理由,确实应当该部门管辖,那么该部门应该受理,接受你的(诉讼或其他的)要求,而立案的时间是在审查之后,也就是说受理之后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才会立案 部门在受理之后,如不属该部门管辖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应受理的部门(公安上要求先受理后移交),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应说明情况以及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所以,立案是在受理之后的,受理以后未必会立案,但立案的首先要受理。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的,可以依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作出立案决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三)事实或者证据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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