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职责为参与拟订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参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大数据平台等工作。 引才条件 (一)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间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