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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破产清算中的赔偿顺序
释义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其次是欠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和补偿金,再次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拓展延伸
    公司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优先顺序
    公司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指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各个债权人按照一定的优先级顺序进行清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救济金等劳动者权益类债权,其次是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公共秩序维护费用等国家利益类债权,再次是金融机构的债权,最后是其他债权。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按照债权优先顺序进行清偿,确保各类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然而,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各种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特殊规定,以确保清算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结语
    公司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优先顺序是确保各类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劳动者权益类债权,其次是税款、公共秩序维护费用等国家利益类债权,再次是金融机构的债权,最后是其他债权。在实际操作中,需考虑具体情况和特殊规定,以保障清算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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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7: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