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公积金怎么网上提取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相关规定:职工填写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签署意见,到管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审核手续,通过后到单位开具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贷款等。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或特殊情况需到管理中心审核。继承人可提取余额,无继承人则纳入增值收益。相关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相关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简单明了,包括填写申请表、单位核实、管理中心审核、提取凭证开具等步骤。对于特殊情况,如购房、离休、退休、偿还贷款等,需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根据相关法规,职工有多种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存储余额。对于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可提取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确保了公正和透明,为职工提供了便利。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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