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浙江 地区办理 公积金贷款 手续,要员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上 公积金 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贷款 ,公积金管理局审核处理之后,符合条件的委托 办事 银行进行合同的签订。关于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局提出贷款申请; 2、公积金管理局贷款受理; 3、符合条件规定的贷款审批; 4、合同签订; 5、放款审核; 6、贷款发放。 二、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条件。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三、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 、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公积金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交办理业务就可以了,符合条件规定需要等一段时间才可以发放到账,要申请贷款,需要本人的公积金正常使用。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