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很多人认为,孙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这个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孙子也是有机会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当孙子的父亲先于其爷爷死亡的,孙子可以代为继承其爷爷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先于被继承人而死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代位继承的发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三)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四)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根据法律法规可以知道,孙子对奶奶遗产还是享有继承权的,除了代位继承之外,孙子也可以通过遗嘱或者遗赠等多种方式来继承奶奶的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