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房产分割中,赠与房产的问题较为复杂。如赠与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另一方进行赠与的房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划分。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居住,且赠与人对房产有实际支配,该房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分居,且赠与人对房产有实际支配,该房产应当视为赠与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自婚姻成立之日起,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增值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夫或妻进行的赠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具有其他证据证明该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夫妻经协商,可以确定部分个人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七十八条:离婚时应当根据夫妻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合法权益分配原则划分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