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拘留立案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一、4小时算非法拘禁吗 存在下列情形的4小时也算非法拘禁: 1、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4、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新刑法对解除非法拘禁罪的处罚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处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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