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拘禁罪立案条件是: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一、暴力讨债罪立案标准 暴力讨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二、非法拘禁罪时间界限是多久?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一般情况下,超过24小时,会按犯罪处理的。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一)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三)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四)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五)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