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3、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5、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