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过期以后只要不上路,是不会被扣分、扣车、罚款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最大的不同就在性质方面,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而商业保险则是自愿购买的。而且交强险只是一个单独的险种,而商业保险包含的种类却很多。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其中几种险别投保,最常投保的就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等。 2、保费不同,交强险的保费和商业保险的保费是不同的,交强险的保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一般新车第一年的保费是950元,之后则会根据车辆在上一年度的出险情况进行一定的浮动。而商业保险的保费则是根据你购买的保险产品,车辆的具体情况来定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