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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申请异地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民事诉讼异地审理,主要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可以防止官员利用在其任职地区的权力影响案件的审判、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这些“跨省异地”审理的案例,也被舆论认为能够有效排除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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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