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的赔偿费用怎么确定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因此,交通事故纠纷的审理法院直接决定了损害赔偿数额的大小。选择管辖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选高不选低”是交通事故赔偿应遵循的铁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数额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为: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二、肇事逃逸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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