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让员工签订工伤免赔承诺书,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工伤赔偿,伤残十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的处罚。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工伤的赔偿,伤残十级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工伤免赔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及其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和员工的影响 工伤免赔承诺书是一种由公司要求员工签订的文件,旨在规定在发生工伤时,员工放弃向公司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虽然承诺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但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工伤免赔承诺书可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因此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可能受到质疑。对于公司而言,如果承诺书被认定无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于员工而言,如果发生工伤,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和员工都应谨慎对待工伤免赔承诺书,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工伤赔偿。工伤十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然而,工伤免赔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求员工签订该承诺书可能违反劳动法规定,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公司和员工都应慎重对待该承诺书,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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