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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释义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一是探望方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二是探望方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三是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四是探望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望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五是探望方因探望长期严重影响子女正常休息、学习、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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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