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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籍证明去哪里开
释义
    中小学的学籍证明到学校的教务处开具。大学生的学籍证明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加盖所在学院(系)公章即可。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可持打印件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一、大学毕业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大学生毕业户口迁回原籍通常是由户籍所在的学校迁出。迁出时会询问迁至到哪里,具体办理时由本人填写《某某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填上的详细落户地址,并注销原学校户口。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本、毕业证明等,再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凭户口迁移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派出所迁入即可。
    二、外地户口来宁夏转学手续须知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
    三、学籍转移怎么办理呢
    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即家长签字的学生转学理由说明。
    然后到拟转入学校填写转学联系表并办理转学手续。拟转入学校应严格审核学生的转学资格,经转入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同意接收入学的,由转入学校校长在转学联系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将转学联系表及相关转学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
    各核办单位按照转学办理流程在学籍系统进行核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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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