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劳动合同但没有买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到社保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一、试用期社保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如下: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企业单方面停缴职工社保的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公司不帮买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公司不帮买养老保险,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然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要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那么会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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