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出生公证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要亲自到公证处办公证手续,出现特殊情况要委托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在国外的,要提供护照。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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