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丈夫和小三同居有孩子我该怎么告他们 |
释义 | 小三如果对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第三者。如果不涉及到重婚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无法起诉小三。妻子可以起诉丈夫,因为丈夫出轨导致离婚的,妻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离婚时小三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如果没有对破坏的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小三的责任的。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但同样要求第三者负法律责任是没有依据的,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过有配偶还介入他人婚姻,可能涉嫌重婚犯罪,如果对方是军人,涉嫌破坏军婚罪。 二、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介入吗 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妻子有权要回。 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已经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有权要回。 三、婚内出轨离婚可以要求小三赔偿吗 因婚外情离婚不能要求小三赔偿。第三者对于夫妻离婚不承担责任,无过错方只能向过错方请求算还赔偿,并且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赔偿。而且离婚必须是因为过错行为导致的。涉及到第三者的过错行为只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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