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艾滋病防范条例是在2006年开始的。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引起,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把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CD4T淋巴细胞作为主要攻击目标,大量破坏该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功能。因此,人体易于感染各种疾病,并可发生恶性肿瘤,病死率较高。HIV在人体内的潜伏期平均为8至9年,在艾滋病病毒潜伏期内,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多年。 HIV感染后,最开始的数年至10余年可无任何临床表现。一旦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就会出现各种临床表现。一般初期的症状如同普通感冒、流感样,可有全身疲劳无力、食欲减退、发热等,随着病情的加重,症状日见增多,如皮肤、黏膜出现白念球菌感染,出现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紫斑、血疱、淤血斑等。以后渐渐侵犯内脏器官,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性发热,可长达3至4个月。还可出现咳嗽、气促、呼吸困难、持续性腹泻、便血、肝脾肿大、并发恶性肿瘤等。临床症状复杂多变,但每个患者并非上述所有症状全都出现。 艾滋病如何预防: 1、坚持洁身自爱,不卖淫、嫖娼,避免婚前、婚外性行为; 2、严禁吸毒,不与他们共用注射器; 3、不要擅自输血和使用血制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不要借用或共用牙刷、剃须刀、刮脸刀等个人用品; 5、使用安全套是性生活中最有效的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措施之一; 6、要避免直接与艾滋病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和尿液接触,切断其传播途径。 法律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