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犯与实害犯有什么关系 |
释义 | 危险犯与实害犯有的关系: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实害犯则是指行为已对受保护的法益造成了实际危害的犯罪。 一、类型化的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的类型化是指的实行行为的分类。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以是否犯罪既遂为标准分为三类: 一是结果犯,就是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的行为,如过失犯罪一定是以造成了重伤以上的结果为犯罪的行为; 二是行为犯;如,实施了犯罪行为即为犯罪既遂; 三是危害犯,如,犯放火罪,达到了危险的程度即是犯罪既遂。 二、谋杀未遂会怎么判 谋杀未遂的,定故意杀人罪未遂,故意杀人罪处罚如下: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相关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由相关法律分则规定的,因此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以法律分则为依据。但由于相关的规定只是抽象的、原则的,因而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还必须结合各个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 2、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所谓犯罪没有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符合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在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这三类存在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界限的犯罪中,犯罪没有得逞的具体判断标准有其不同的要求,在结果犯中,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在危险犯中,法定的危险状态的形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在行为犯中,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 3、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中止的基本标志。所谓意图以外的原因,从性质上讲,是指违背犯罪分子主观愿望和意图的主客观原因。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停止犯罪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未遂。 三、毒品犯罪的特征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 (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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