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申请再审。对于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再审指的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 一、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怎么处理 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行政诉讼中判决终审后如何申诉 诉讼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终审判决书是不能申诉的,只能提起上诉或申请检察建议。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或者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行政诉讼如何申请重审 1、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2、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行政再审申请书一式三份;(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一式三份;(3)证据材料。材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3、申请再审的效力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再审本身不能引起再审程序,它只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之一。只有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作出再审的决定。因此,申请再审不影响生效判决、裁定效力,即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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