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抵押物转让需通知债权人,否则侵害债权人权益,可追索。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清偿债务或提存价款,防止抵押权受损。1、民法典规定,在抵押期间,债务人作为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但需要通知债权人,因此,债务人侵害了债权人的权益是可以追索的。 2、抵押权人若能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以此保护其抵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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