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辞职和劳动合同到期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辞职和劳动合同到期的区别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辞职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立即解除或提前30天通知;劳动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单位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根据解除原因不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按工龄支付月工资的倍数,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存在法定过错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一、辞职和劳动合同到期的区别是什么?
    这两者的区别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员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般人指的辞职都是指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同意,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劳动合同到期是指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了,只要单位不想再与员工续签合同,可以随时走人,并不需要履行辞职的手续。如果公司不想再续签,那么还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公司提出以不低于之前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想再干,那么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除按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员工辞职和劳动合同到期的区别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要给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况,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员工辞职和劳动合同到期的区别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和赔偿标准不同。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协商一致或公司单方面辞退情况,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则是合同自然终止,不需要履行辞职手续,但公司如不续签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单方辞退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存在法定过错情况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2: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