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释义
    发布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原则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第五章离婚第六章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第七章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原则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关联法规:第二条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关联法规:第二章结婚第三条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关联法规:第四条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第五条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一、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二、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三、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患麻风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关联法规:第六条结婚应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凡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即发给结婚证。凡不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不予登记。关联法规:第三章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夫妻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关联法规:第八条夫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的义务。关联法规:第九条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第十条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关联法规:第十一条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十二条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关联法规:第四章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第十三条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前项规定。溺婴或其他类似的犯罪行为,严加禁止。关联法规:第十四条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1: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