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药的批准日期不是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可以将同一次投料、同一次生产工艺所生产的药品用一个批号表示。部门生产厂商的药品批号可以表示生产日期和批次,可由批号推算出药品的有效期和存放时间的长短,同时便于药品的抽样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