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约定方式对债务进行追讨。但是口头约定容易产生证据缺失的问题,给债权的行使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建议债权人在进行债务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将约定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第一款:“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外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确定权利和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依照约定应当经过债务人许可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口头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均可以进行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之间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证明其订立过合同。 以上仅为法律分析,具体法律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