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意外情况,需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取保候审期间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准许暂时出所处理;如果是取保候审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但未被拘留的人员,可以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由监管机构决定是否准许暂时外出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对不需要羁押的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离开指定的地点,不得变换住所,按照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到; (二)不得接触被害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加与案件有关的集会、宴请等活动; (三)不得从事与案件有关的活动,不得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被羁押或者被取保候审的人,有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治疗或者处理的,监狱、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或者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监管机构应当根据被监管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执行任务的需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被监管人员暂时外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