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有何依据? |
释义 | 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并非最低工资,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实发工资通常高于合同约定。违反最低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包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和第八十五条。最低工资是个人缴纳社保费后的总和,使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的80%或相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实际工资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即合理。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是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总合,但是使用期工资有其他规定。使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只要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你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 结语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并非最低工资标准,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违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最低工资是指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总和,使用期工资有其他规定。只要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加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即属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