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休干部去世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离休干部去世待遇概述: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遗孀还可获得月抚金;抚恤金标准根据是否病故而不同;遗孀月抚金标准因地而异;离休干部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回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丧葬补助金为4000元。 法律分析 一、离休干部去世有哪些待遇 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 4、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离休干部一般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国家鼓励离休干部到农村或中小城镇安家落户。 跨省安置的,由两省协商解决。对要求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在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要求回内地安置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予以安置。 二、离休干部去世抚恤金多久可领取 支付标准丧葬补助金4000元。 拓展延伸 离休干部的离世对待遇产生的影响如何? 离休干部的离世对待遇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离休干部的养老金将会停止发放,因为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的存款和工作年限计算的,一旦离休干部去世,便无法继续享受该待遇。其次,离休干部享受的医疗保障也会受到影响,因为医疗保障通常是与养老金挂钩的,一旦养老金停止发放,医疗保障也会相应减少或终止。此外,离休干部可能还享受其他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津贴等,这些待遇也会因离世而终止。总之,离休干部的离世将对其享受的各项待遇产生直接的影响。 结语 离休干部去世后的待遇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月抚金两部分。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病故或因公牺牲而不同,而遗孀的月抚金标准则由各地制定。离休干部的离世将导致养老金、医疗保障等待遇的停止,同时其他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津贴也会终止。离休干部去世对其享受的各项待遇产生直接影响。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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