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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去哪里开
释义
    

法律主观:
    


    由最后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且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提出申请。例如男女双方结婚、离婚登记的,应当前往结婚、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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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