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约定试用期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7、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高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要进行仲裁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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