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主任是公务员吗 |
释义 | 社区居委会主任虽然没有编制,不是公务员也非事业编,但在公职人员序列。 所谓公职人员,在2020年颁布实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明确,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称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监察法第十五条列举了六类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国企管理人员、群团组织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其中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就是指包括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内的社区干部。 换言之,社区干部只要享受了国家财政定额补助待遇都属于公职人员,也可以称之为公务人员,原则上必须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从这个角度理解,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公务人员的一种,身上多少带点“公”家属性,很多人将他们当作公务员也就不难理解了。 社区主任的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方针: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2、组织社区成员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3、管理社区食物并接受成员监督: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区事务,并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 4、协调社区委员的关系并完成任务:协调社区各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5、管理社区财务账目并定期报告收支情况: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共建理事委员会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6、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并提高整体素质: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 综上所述,社区居委会主任实际上是由社区居民集体推选出的居民代表,代表全体居民管理社区。虽然职务中有“主任”字样,看着像政府领导,本质上还是普通老百姓,既不是事业编制人员,更不是公务员,自然就没有行政级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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