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补签和倒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劳动合同补签是合法的,倒签是不合法的。补签是在合同期限之后签订,倒签是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难以获得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建议劳资双方倒签劳动合同时注意内容一致性,避免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补签倒签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补签是合法的,倒签是不合法,主要就是因为两者的法律概念是存在着区别的。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 劳动合同“倒签”,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即签订日期造假,签订日期并非签合同当天的日期,而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开始的日期。 可见,“倒签”与“补签”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签订合同的时间是写在真正签订合同之时,还是写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 二、劳动合同“补签”与“倒签”的后果的区别是什么? “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并且,如果“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补签”劳动合同时,签订日期肯定比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开始日期晚,就能充分说明自用工之日起至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期间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当这期间未超过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时,劳动者就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针对补签、倒签劳动合同的操作问题,特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1、劳资双方均将劳动合同签字日期倒签。 2、倒签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 3、倒签时,要特别注意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与内容是否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已经履行的情况一致。如果补签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高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建立劳动合同的话,必须是根据真实的情况来进行签订,也就是签订的是现在必须是真实的。如果说存在着事后补签的话,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如果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方面造假,那么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 结语 劳动合同的补签是合法的,但倒签是不合法的。补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倒签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即签订日期造假。倒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劳动者往往无法获得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补签劳动合同则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在操作上,建议双方均将劳动合同签字日期补签,并确保补签的劳动合同内容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一致。补签劳动合同必须根据真实情况签订,而倒签劳动合同则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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