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公共绿地种菜属于违法行为。公共绿地是指地方市政部门修建,可以供广大市民休息已经进行休闲活动的一些场所,其中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和花园等一些场所都可以叫做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属于公共所有或集体、小区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绿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在公共绿地种菜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