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房产证要求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遗失登记; 2、经过查档,房产档案局出具产权证明; 3、登报申明遗失的房产证作废; 4、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补办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