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
释义 | 出现医疗事故的处理有: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者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的取证方式有: 1、收集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陈述及答辩; 3、对有关物证适用专门技术或者委托其他专门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等。 怀疑是医疗事故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患者可以要求复印其病历资料或者检验血液、药品等实物; 2、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出现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者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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