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通俗的的说,就是收益与支出要配比。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通俗的的说,就是以前款的实际收付确定收入或支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在于对收入、费用入账时间的确认不一样。我国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它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法律依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