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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目前所在地怎么填写?
释义
    法律分析:
    1.有经常居住地的,以经常居住地为该公民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要求是连续居住满1年,起诉时仍居住于此。2.没有居住地的,以住所地为该公民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即为公民住所地。3.没有经常居住地,又没有住所地(户籍迁出还未落户),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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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