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违章处理是以去交警队处理时间为准来扣驾驶证的分数的。但有些违章不是当场处理的,处理以后不交罚款,是收滞纳金。初次领证日期在驾驶证正证上有,记分周期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交通违章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驾驶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机动车驾驶员要求听证的,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