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解除房产赠与合同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单方解除房产合同合法情形有:双方只签订了定金协议还未成立买卖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已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实际履行但协商一致,可以单方解除;已签订合同且已部分履行但卖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单方解除;已完成过户但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以单方解除。 一、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反悔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反悔,但是要跟公司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存在公司《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则不需要与公司协商。劳动者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如果处于试用期的要提起三天通知单位。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约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约;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或者违法犯罪等情形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算违约;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不算违约;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算违约。 三、生效期内不可取消 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由于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若是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不然单方解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会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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