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不给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城市中旧房改造的话是需要进行拆迁,而在拆迁的时候必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会签订拆迁协议。但是一些拆迁户当时签订了拆迁协议,但的拆迁方却不给自己一份拆迁协议,两份它都保留着 无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第6条的规定,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因此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实施房屋拆迁前置条件,获得许可证后,拆迁申请人就成为合法的拆迁入,其拆迁行为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不能实施拆迁,也就不存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并不能就由此推出在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情况下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一律无效的结论。 一、签订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公告的内容一致; 2、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明确; 3、被拆迁的房屋的位置等信息是否准确; 4、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什么是房屋拆迁合同 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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