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和解书签发后,罪犯是否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
释义 | 刑事和解制度引入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取得受害者谅解,司法机关可以从宽处罚。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构成后,如果双方和解,公安机关可以建议从宽处理,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从宽处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需由司法机关决定。 法律分析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宽处罚。所以,刑事和解后是否还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最后还要由司法机关决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伤害程度,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达成和解,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可以从宽处理。因此,刑事和解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最终将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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